永嘉县桥下镇女子金某因在拍卖会现场无理取闹,近日被永嘉法院认定构成了妨害公务罪,判处其罚金1万元。 在永嘉法院组织的一次拍卖会上,当拍卖进行到24号标的(即上塘镇永建路184号房屋,金某的前夫所有)时,金某在会场大肆叫嚷并威胁参拍人员。现场监拍的法院人员进行制止,金某又公然叫嚣“如果将该房子拍卖就和你们拼命,叫黑社会的人把你们杀掉”等。导致该拍卖物及随后的4个拍卖物流拍。